寻求速度与激情 两少年因“飙车”获刑

正义网莆田8月12日电(通讯员刘剑锋)近年来,随着对醉驾查处力度的不断加大,危险驾驶罪因为“醉驾入刑”而被熟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渐渐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 。然而,还有其他情形同样可以构成危险驾驶罪 。下面就是福建省仙游县检察院办理的因飙车而被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的案例 。
2020年5月的一天凌晨,为追求刺激,少年李某某无驾驶证驾驶经改装和加装的闽BXX号小型轿车与少年王某某无驾驶证驾驶闽CXX号小型轿车,在仙游县鲤城街道八二五北街客山公园路段以快速飙车、漂移的方式互相追逐竞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危及公共安全 。
几天后,为了追求刺激、斗气,少年李某某再次无驾驶证驾驶经改装和加装的闽BXX号小型轿车与杨某某(另案处理)无驾驶证驾驶闽GXX号小型轿车,在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路新县政府路段,以严重超速、闯红灯、漂移的方式互相追逐竞驶,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危及公共安全 。
【寻求速度与激情 两少年因“飙车”获刑】案发后,李某某、王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
经依法审查,检方认为,李某某、王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某某、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经该院提起公诉,二人分别获刑拘役三个月十日、拘役一个月,并处相应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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