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脸识别首案”二审宣判!南威尔士警方被判违反数据保护法

当地时间8月11日 , 英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有了新的判决结果——英国上诉法院裁定 , 被告南威尔士警方违反数据保护法 , 侵权了原告爱德·布里奇斯(Ed Bridges)的隐私权等合法权利

前情:
原告起诉曾被英国高等法院驳回
在跟进判决详情之前 , 我们先花点时间了解这起案子的来龙去脉 。
布里奇斯现年37岁 , 居住在英国的加的夫市 。 该市隶属于南威尔士警方管辖 。
【英国“人脸识别首案”二审宣判!南威尔士警方被判违反数据保护法】2017年5月 , 南威尔士警方开始在辖区内试点自动面部识别技术(Automated Faci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 , 简称AFR) 。 相关设备每秒可以扫描到50张人脸并提取生物特征数据 , 再通过后台数据库比对来发现通缉犯等可疑人员 。
截至2019年4月 , 南威尔士警方在50处地点部署了AFR设备 , 而布里奇斯曾两次经过相关设备 。 第一次是在2017年12月 , 地点在加的夫市皇后街附近 。 第二次是在2018年3月加的夫市的一场大型活动上 。 布里奇斯称 , 他在途径这些地点时不知道警方使用了AFR技术 。
根据南威尔士警方官网的说明 , 部署AFR的地点都有明确的标识 , 并且AFR只能识别警方“监视清单”上的人员 。 “监视清单”使用的照片来自警方数据库 。 如果一个人的扫描数据与“监视清单”并不匹配 , 系统不会识别该人的身份 , 而是会自动删除该人的抓拍照片和生物特征数据 。
但布里奇斯仍认为AFR系统侵犯了他的隐私 , 并根据《欧洲人权公约》、英国《1998年数据保护法》《2018年数据保护法》等法律提起诉讼 。 (详情见南都此前报道) 。 这是英国首个针对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提起的法律诉讼 。
2019年9月 , 英国高等法院驳回布里奇斯的诉讼 , 肯定了南威尔士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合法性 。 高等法院认为 , 警察负有预防和侦查犯罪的义务 , AFR设备的部署有《证据法》等足够的法律依据 , 不违反《欧洲人权公约》 。 南威尔士警方所提供的“数据保护影响评估(data protection impact assessment)”文件也符合《2018年数据保护法》的要求 。
此后 , 布里奇斯提起上诉 。 近日宣判的便是英国上诉法院 。

进展:
上诉法院裁定南威尔士警方违法
英国上诉法院官网信息显示 , 布里奇斯提出了五项上诉理由 , 法院支持了其中三项 。
布里奇斯的第一项理由是南威尔士警方的技术使用缺乏法律依据 , 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所规定的“人人有权享有使自己的私人和家庭生活、家庭和通信得到尊重的权利” 。
上诉法院指出 , 警方有权依法使用技术来收集信息 , 比如警察去观察和记录公共场所的情况 , 去给某些人拍照 。 但AFR技术比较特殊 , 它涉及到大量民众的照片抓拍和数据处理 , 且涉及到个人敏感数据 。 虽然AFR仅识别“监视清单”上的可疑人员 , 但南威尔士警方没有一份明确的文件来说明谁会被列入“监视清单”、哪里可以部署AFR设备 。 这使得警方的自由裁量权过大 。 总地来说 , 不能判定警方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来使用AFR技术 。
另一项得到法院支持的理由与英国的《2018年数据保护法》第64条有关 。 该条款规定 , 当数据处理可能导致个体权利和自由方面的高风险时 , 数据控制者有义务在处理之前进行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
此前 , 高等法院判决南威尔士警方提供的“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文件符合要求 , 但上诉法院认为 , 警方的这一文件存在缺陷 , 没能正确评估AFR技术给数据主体的权利和自由带来的风险 。
此外 , 根据英国的《2010年平等法案》 , 公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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