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建男子南昌看守所两次求助后突然倒下,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延误治疗”( 四 )


徐惠珍说 , 派驻在他们看守所的医生是南昌市第九医院的医生 , 跟他们不是一个单位的 , 说他们抢救不及时不客观 , 因为不是他们来做主 , 而是由医院的医生来做主 。 医生有医生的判断 , 如果你说人家医生误诊了 , 你可以跟人家打官司 。 “如果人家说我们没有误诊 , 我们是根据现场表现来这么处理的 , 人家怎么知道你有隐性疾病?”
南昌市第九医院官网发布的2018年2月6日该院领导走访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医院驻所门诊部 。 资料图片
对于徐惠珍的在诊治上看守所做不了主的说法 ,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华丰认为 , 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 。 因为医生只是受看守所的委托来工作的 , 不管是外面请的医生还是看守所自己内部的医生 , 都可以视为看守所的医疗行为 , 你不能因为治疗人员是第九人民医院的医生 , 他没看出疾病就跟自己没有关系 , 这在逻辑上是讲不通的 。
对于因出看守所手续严格问题 , 严华丰认为 , 作为一个羁押嫌疑人的地方 , 出入看守所的手续严格这个可以相信 , 但如果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的时候 , 再以出所手续严格而拒绝出所救助就显得有点荒诞了 。 比如一个心脏病患者 , 必须十分钟二十分钟内送出去抢救 , 如果出看守所手续严格办不下来让病人死掉了 , 你肯定是有责任的 。
【杭州|福建男子南昌看守所两次求助后突然倒下,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怀疑“延误治疗”】对于徐惠珍所说的南昌市检察院已做出马超是“因病正常死亡”的结论 , 严华丰律师指出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的《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 , “非正常死亡”是指自杀死亡 , 或者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他杀、体罚虐待、击毙等外部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的死亡 , 而“正常死亡”则是指人体衰老或者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 。 马超虽然被检察等部门认定为“因病正常死亡” , 但现在并不能排除看守所存在延误救治的情形 , 也并不代表你没有责任 。 因而 , 如果因其“延误救治”而导致了死亡 , 其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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