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抢|法不责众“助”歪风 | 货车翻车后7吨猪肉被哄抢殆尽,盼追回!

几天前,一辆货车在G15沈海高速被追尾,满载一车厢的冷冻猪肉散落一地,货主张先生称:“车上10吨猪肉遭附近村民哄抢,仅剩3吨”的相关报道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该事件在微博上持续发酵迅速冲上热搜。8月10日,东台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就“10吨猪肉翻车遭哄抢”一事刊文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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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遭遇哄抢剩下的3吨猪肉,保险公司给予折价理赔,但丢失的7吨,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据司机回忆,当时已经极力阻止村民哄抢并警告已报警,但那些人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将掉落的车门也放上三轮车拉走了。7000公斤猪肉,价值二三十万,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村民拉走,这已经不属于偷窃是明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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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猪肉多贵,这都不是侵占他人财产的借口,车辆翻在路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捡”走吗?更可气的是损坏掉落的车门也被顺走了,能吃吗?虽然东台市公安局已通报告知正严肃处理,并已追回部分猪肉冻在了冷库,且台东市官方也发文致歉了,但该事件还是将人性的贪婪暴露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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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农村,基本上不存在“吃不饱饭”“一年吃不上一次肉”这样的问题了,但我们还是不时能在新闻上看到村民哄抢交通事故散落物资的报道。不论是被抢的吴哥啤酒、还是这次的冷冻猪肉,归根结底还是法不责众的盲目从众和贪小便宜的心理在作祟。那么,哄抢他人遗落的物资是否构成犯罪呢?

哄抢是一种性质恶劣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也属于民事侵权,受害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或者赔偿损失,根据哄抢的物资的价值和是否多次哄抢、是否造成其他损害等情节,哄抢行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后果:

一、可能涉嫌聚众哄抢。如果现场参与哄抢的村民是有组织有预谋的联合行为,哄抢物资金额在2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构成聚众哄抢罪。

二、可能涉嫌盗窃。如果货车发生事故,物资散落后,村民趁车主不注意把物资拿走,金额达到2000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涉嫌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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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能涉嫌抢夺或者抢劫。如果村民在车主明确制止的情况下,仍然执意哄抢物资,金额达到1500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就可能涉嫌抢夺罪;如果在抢夺的过程中,在车主阻止时,仍然实施了暴力行为,那么不论金额多大,都构成抢劫罪。

四:哄抢行为还属于不当得利。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车主可以要求返还,如果造成损失,还可以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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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参与哄抢的人,往往是贪小便宜,看到别人在抢,自己也要去抢,认为法不责众,其实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的规定。这类多人参与的哄抢事件,社会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好在此次事件台东市的公安局机关和相关部门已介入并在积极处理中。

一场意外,见证了这么多人性之恶,充斥着贪婪、无情、冷漠...这个社会很好,同时也很坏;一如远处的晚霞那么绚丽,近处的灯光却那么刺眼...愿相关部门能够积极跟进,尽快帮车主追回损失的物资,追究情节恶劣的哄抢者相关法律责任,为大众普及法治知识,给广大网友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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