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许洋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许洋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许洋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提起公诉
文章图片

近日 , 云南省迪庆州委原副书记许洋(副厅级)涉嫌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一案 ,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洋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许洋利用担任楚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楚雄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 , 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 红河州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 , 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任、设备采购、化解矿地矛盾纠纷、办理机动车号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 , 并为走私团伙提供查缉信息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 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许洋违反枪支管理规定 ,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 情节严重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