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全国高等教育独立学院转设加速推进,意味着什么?

_原题为 全国高等教育独立学院转设加速推进 , 意味着什么?
2020年是独立学院转设的“大年” , 日前 ,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 ,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 。 到 2020年末 , 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 , 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 独立学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 又为何要转设?
“转设”符合独立学院政策设立的初衷及导向
独立学院 , 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 , 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 九十年代末 , 正值高校扩招 , 民办高等教育尚处于发展初期 , 难以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使命 。 而公办高校资源有限 , 为了解决扩招与政府投入不足之间的矛盾 , 一些公办高校开始与民间力量合作办学 。 1998年 , 以苏州大学申办 , 苏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投资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成为中国第一所独立学院 。 在创办初期 , 这类机构统称为“二级学院” , 后期则称为“二级学院”或“独立二级学院” , 对申办高校的“依附性”是它们与生俱来的基本特征 。 从母体的“二级学院”转设成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家重要的政策导向 。
独立学院|全国高等教育独立学院转设加速推进,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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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以教育部发布《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8号文件”)为标志 , 独立学院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向自主办学机构过渡 。
2006年 , 教育部提出“独立学院视需要和条件按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可以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 此后 , 全国独立学院的转设陆续开始 。 对独立学院来说 , 转设最重要的特征是脱离母体高校 , 完全独立办学 。
2008年 , 教育部颁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简称“26号令”) , 对独立学院转设给予了转设、回归母体高校、迁址新建、终止或停办等6条规范发展路径 。
2011年 , 教育部提出:对于布局合理 , 条件具备 , 办学行为规范 , 并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十二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独立学院 , 可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 , 申请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本科学校 。
【独立学院|全国高等教育独立学院转设加速推进,意味着什么?】2017年 , 教育部提出:对布局合理 , 条件具备 , 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 , 鼓励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 , 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 自此 , 转设已成为独立学院重要的发展路径之一 。
2020年5月18日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 2020年末 , 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 , 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 截至2020年7月29日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3005所 , 其中独立学院241所 , 自2018 年以来 , 独立学院转设进展速度加快 , 2018年3所 , 2019年6所 。 2020年截止8月11日已有16所独立学院完成转设方案批复工作 , 其中转为民办本科普通高校11所 , 转为地方公办高校3所 , 撤销建制2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顺华能源学院 ,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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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关系不明、挤占公办高校资源 , 缺乏办学特色等成弊端
独立学院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其成功嫁接了公办高校资源和资本力量 , 同时具有公办和民办的双重属性 , 不仅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 , 而且公有资源与民营机制的有机结合也推动了高等教育体制的创新 。 但是作为一种补充性、试验性和双重性的办学模式 , 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 , 其弊端也逐步凸显 , 这也导致转设势在必行 。
有专家指出 , 从教育公平的角度来看 , 独立学院的“双重属性”实则模糊了办学属性和产权关系 , 挤占公办高校的优质资源 , 凭借母体学校的品牌效应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 严重地挤压了一般民办普通高校的生存空间 。 因此 , 独立学院的转设是形成高等教育公平竞争机制的需要 。
从办学质量上 , 依托母体高校办学 , 在专业和学科上复制母体学校 , 导致其缺乏办学特色;办学管理体制僵化、办学机制不够灵活;在师资和管理上的过度依赖也致使其自身造血能力不强 , 难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等 。
当前 , 独立学院自身面临的多方位挑战 , 也要求独立学院进行转设 。 法人地位未落实、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以及生源总量下降、各类中外办学项目的竞争等问题 , 都给独立学院带来了竞争压力 。 跟公办高校相比 , 它属于民办 , 不能享受公办高校的政策待遇 , 而与民办高校相比 , 它被列入公办序列 , 不能享受民办的扶持政策 。 例如当前独立学院在教师的职称评定中与公办高校使用的是同一套标准 , 但是教师在编制和福利待遇上又是民办体制 。 在地方政府的各种质量工程、创新工程项目中 , 独立学院并不具备与公办高校同样的机会 。 如果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身份 , 不利于相关政策的落实与其自身的发展 。 因此 , 营造一个规范、公平的高等教育发展环境 , 实现高等教育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型 , 迫切要求独立学院转设 , 明确办学属性和产权关系 , 进行公平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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