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法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本文图片
【法律|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就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局长黄文俊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答采访人员问2020年8月14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并就相关内容回答采访人员提问 。
问题1:《规定》出台的背景及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2017年 , 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规范委托鉴定 , 加强技术性证据审查等工作 。 2019年12月26日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 新《民事证据规定》对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和鉴定人参与诉讼活动进行了规范 。 为保障民诉法和新《民事证据规定》的正确实施 , 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作用和对鉴定活动的监督、评价、指引功能 , 我们自2019年以来 , 在全国法院开展了委托鉴定工作调研 , 在河北、四川、湖南、浙江、陕西等地召开研讨会 , 广泛听取了一线法官、专家学者、鉴定人、行业协会等对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 对委托鉴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 。 经广泛征求意见 , 反复研究修改 ,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 予以发布 。
问题2:《规定》主要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哪些问题?
答:委托鉴定是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专门性问题的重要环节 , 对于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作用 。 目前 , 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 , 存在对鉴定申请审查把关不严、对鉴定活动监督不够、对鉴定意见过度依赖、鉴定泛化、甚至以鉴代审等情况 。 同时 , 部分鉴定机构、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以利益为导向 , 违法违规鉴定 , 严重影响司法公正 。 《规定》对鉴定事项、鉴定材料、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意见的审查和对鉴定活动的监督作出规定 , 是对民诉法和新《民事证据规定》有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 , 对于规范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 , 引导鉴定人规范开展鉴定活动 , 解决委托鉴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具有重要作用 。
问题3:规定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规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鉴定事项的审查作出细化指引 。 根据民诉法规定 , 只有需要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方可启动鉴定 。 《规定》第一部分要求严格审查拟鉴定事项是否属于查明案件事实的专门性问题 , 并明确对通过生活常识、经验法则可以推定的事实、与待证事实无关联的问题、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问题、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非专门性问题、通过法庭调查、勘验等方法可以查明的事实及对当事人责任划分的认定、法律适用等不予委托鉴定 。
二、加强对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审查 , 确保鉴定人的适格性 。 鉴定人的适格性事关专门性问题的正确解决 , 委托鉴定前应当对鉴定人专业资质、从业经验、执业范围等进行审查 , 以判断其是否具备解决专门性问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如果发现具体鉴定人不符合案件审理所要求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的 , 应当及时更换鉴定人 , 以免到了法庭质证阶段才发现相关问题 , 影响审判工作质效 。
三、对司法实践中没有规定又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明确 。 一是明确测谎结果不属于民诉法规定的合法的证据形式 , 只能起参考作用 , 人民法院不予委托鉴定 , 以避免将测谎结果当做鉴定意见 , 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和司法公正 。 二是明确了补充鉴定材料的质证、当事人放弃质证和鉴定材料有争议等情况的解决办法 。 三是明确了鉴定人承诺书的形式和内容 。 四是明确了鉴定时限要求 。 五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 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 , 规定公益诉讼可以申请缓交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 。 为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 规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暂缓交纳或减免鉴定费用和鉴定人出庭费用 。 六是鉴定人提交的鉴定意见书不符合基本要求的 , 应当及时要求鉴定人补充鉴定 。 相关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对各级法院开展委托鉴定审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