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扬君|伊贝诗三年翻倍或是个笑话,仙迪股份连载二:低折扣供货涉嫌利益输送( 二 )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 , 公司未完成上市;
(3)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约定的信息披露义务、诚信义务等八种情况 。 在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 , 任一投资方有权要求杨增松按如下方式计算的价格(以孰高原则确定)回购该投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1)投资方实际投资金额按8%年的单利利率计算的本金与利息之和 , 扣除该投资方于计息期间实际取得的现金分红金额;(2)投资方所持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届时的净资产金额 。
上市申报前解除条款为“对赌协议自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递交上市申报材料之日起终止且效力不可恢复” 。
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认为:
(1)上述对赌协议由深创投、红土投资与杨增松等四方签署 , 主要对赌义务承担人为杨增松 , 仙迪股份不作为对赌协议中承担对赌义务的当事人 。
(2)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的约定 。 上述对赌协议主要约定在特定情况出现时 , 深创投与红土投资有权要求杨增松回购其持有的公司7.41%的股份中全部或部分股份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 杨增松和陈妙虹夫妇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77.13%的股权 , 上述回购涉及股权比例较小 ,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3)对赌协议中无与公司市值挂钩的相关条款 。
(4)对赌协议未与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业绩等与经营有关的条件挂钩 , 对赌责任的承担主体为杨增松 , 对赌条款仅在发行人不能按时成功递交上市申报材料或上市时等特定情形触发 。 若发行人按照约定时间递交上市申报材料 , 则对赌协议终止且不可恢复 。 因此 , 对赌协议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投资者权益构成严重影响 。
从表面上来看 , 杨增松等四方与深创投、红土投资签订对赌协议 , 为的是借助与他们的影响力和关系快速上市 , 实际上可能是杨增松认为他控股的仙迪股份已经遇到了增长瓶颈 , 尤其恼火的可能是看到逐渐被后起之秀甩在后面而不知如何追赶 。
2001年4月成立的仙迪股份 , 2019年营收7.47亿元 , 电商占比为22.73% , 而且比2018年还减少79.29万元 。 主营渠道为化妆品专卖店和电商 , 线下销售网点“上万家” 。 如果对比2019年5月份公布的伊贝诗11000家零售网点 , 或许数量上还有些减少 。
2001年到上海发展的伽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18年营收42.59亿元 。 伽蓝集团线下有40000多个销售网点 , 覆盖全国各级城市、县城及1万多个城镇 , 在百货商场、KA卖场、超市、美妆店等多个渠道均设有品牌专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