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屡禁不止 专家建议:增强行政执法力量( 二 )


郑宁: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的背后 , 除了无处不在的利益 , 更有受害者难以维护自身权益的痛点 。 目前 , 大多数遭遇网络暴力的当事人面临“维权难” 。 受害者起诉手续繁琐 , 诉讼时间长 , 即便打赢了官司 , 谣言造成的影响已经无法挽回 , 而且法难责众 , 告赢了一个 , 其他人并不会因此而受到震慑 。
最终 , 绝大多数当事人都选择忍气吞声 , 导致施暴者有恃无恐 , 形成恶性循环 。
采访人员:如果传统的法律法规并不能完全适应网络领域的变化 , 导致大部分当事人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 是否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明确违法犯罪与其他不当行为的界限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
刘德良:传统的法律法规所采取的事后救济的方式并不能完全适应网络领域的变化 。 互联网时代信息后续传播成本极低 , 控制后续传播较为困难 。 事后救济的方式不符合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的规律 。
解决这个问题需转变观念 , 认识到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客观规律 , 传统的、单纯的事后救济方式无效 , 不适用于时代 , 要转变为事先预防与事后救济相结合的方式 。 从具体操作上而言 , 网络信息的传播离不开平台 , 因此未来立法可加强平台事先审查 , 过滤显而易见的违法侵权信息 。 对于其他侵权信息 , 可由受害人通知后 , 平台采取相应措施 , 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 。
郑宁:在网络暴力的防控体系方面 , 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缺漏 。 而在司法裁决过程中 , 多以侵犯隐私或侮辱诽谤为由进行惩治 , 惩戒力度较小 。
就网络暴力的处置阶段而言 , 一要增强行政执法力量 , 加强对网络企业的有效管控 , 明确网络企业的监管职责 , 整治市场乱象 , 建立网络征信体系;二要合理运用民事法律手段 , 加强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 , 让民事赔偿责任落到实处;三要规范刑事法律措施的适用 , 既让网络暴民受到应有的刑事处罚 , 也要注意保障人权 , 不能人为降低刑事法律的适用门槛 。
网络暴力内容的规制 , 首先要区分情况、分类处理 , 一方面许可和保护必要的对于暴力内容的新闻报道、事实描述、刻画分析等;另一方面严格限制或禁止那些低俗不良、违法有害的暴力内容;其次 , 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用户的各自优势 , 建立多元共治模式;最后 , 要更多依靠分级系统、智能识别以及过滤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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