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与检察工作|刑事检察官也要学好民法典( 三 )


罗曦也表示,在同时追究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原则下,也存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优先追究或择一追究 。
胡春健的观点和罗曦一致,他同样认为,办案中,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可以并行追究的,但存在特殊情况 。
“比如,在一般刑事犯罪案件中,刑事和解使得民事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这是修复被违法犯罪行为破坏了的社会关系的特殊需要,为保障被害人民事权利而作出的较优选择 。”胡春健表示 。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并审理的情况下,因为刑罚附加刑的罚金、没收财产和民事责任的赔偿经济损失都涉及被告人的财产处置,本着优先补偿被害人损失的原则,应当优先承担民事责任,后承担刑事责任 。”罗曦告诉采访人员,像这种情况,在具体的承担责任的顺序上,就存在优先追究 。
“不仅这一种特殊情况,也有其他特殊情况存在优先顺序或择一适用问题,这都需要检察官认真思考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罗曦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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