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男子被打10个月后就医花了233元,3年后索赔5万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吴未未孙锡超采访人员曹德伟)2017年,镇江句容一男子因琐事与牌友争执被打,医院治疗后,建议外敷药物。然而10个月后,男子因头部疼痛,再次至医院治疗,花费二百多元。本以为,从此双方各自安好,不再联系。谁成想,今年,男子一纸诉状将打人者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疗费50000元。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身体权纠纷。。现代快报|男子被打10个月后就医花了233元,3年后索赔5万
【现代快报|男子被打10个月后就医花了233元,3年后索赔5万】句容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7月16日下午,原告丁某与被告许某的妻子张某因琐事发生争吵,丁某打了张某,张某气不过,叫来丈夫许某,许某来到现场后打了一顿丁某,还用玻璃杯砸伤了其头部。事后,公安机关及时出警制止了该起殴斗。
丁某受伤当日,即前往句容市人民医院门诊治疗,经医院诊断为头部、左大腿外伤。2018年5月18日,丁某因“头枕部、头顶部疼痛,有痒感”又来到句容市中医院门诊治疗,支出医疗费233.32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原告与被告因琐事发生纠纷后均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双方的纠纷,但双方均未保持冷静,对损害的发生均有一定过错。
丁某受伤时间为2017年7月16日,支出医疗费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二者间隔10个月,丁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其主张的其余49000余元医疗费,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的后果。法院遂依据相关规定,驳回丁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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