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用水大户下半年用水定额计划出炉,超了加价收费

【用水|用水大户下半年用水定额计划出炉,超了加价收费】近期高温天气持续 , 我市用水也进入高峰期 。近日 , 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 结合我市水资源现状、各用水单位实际用水情况和有关行业用水定额 , 编制完成2020年下半年市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并予以公示下达 。据悉 , 用户超定额(计划)用水的 , 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外 , 对超定额(计划)部分还需缴纳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
据了解 , 2020年下半年市区非居民用水户的用水定额(计划)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及青岛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直供崂山区、城阳区的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且年用水量超过1800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户(含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 。
据了解 , 本次用水定额(计划)的核定方法主要采用统计法 。计算公式:用水定额=用户前三年各月加权平均用水量×用户节水水平系数 。用户应当严格按照节水管理部门核定的用水定额(计划)用水 。超定额(计划)用水的 , 除按计量的水量缴纳非居民用水对应类别的水费外 , 对超定额(计划)部分还需缴纳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
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费用标准如下:非居民用水计量水量分为三档 , 第一档水量为不超过用水定额(计划)部分(含) , 执行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到户综合水价;第二档水量为超过用水定额(计划)但不超过用水定额(计划)50%部分(含) , 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非居民基本水价的1倍加收;第三档水量为超过第二档水量部分 , 按发展改革部门规定的非居民基本水价的2倍加收 。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 。通知要求 , 各单位应加大节水技术改造和管理力度 , 引进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 优化用水结构 , 提高用水效率 。进一步强化内部用水的计量、统计、分析工作 , 根据下达的用水定额(计划)指标 , 进行层层分解 , 严格水量控制和考核 。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采访人员:王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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