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完善内部监督体系 建设齐鲁检察“铁军”( 二 )


据了解,新一届山东省检察院党组先后对12个市级检察院和5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完成了4轮系统内巡视,其中市级检察院11个、县级检察院14个、内设机构5个 。共发现问题1600多个,对164名检察人员开展了问询谈话,问责处理36人 。“经过4轮巡视,巡视工作越走越顺,最关键是不把巡视‘利剑’当‘工艺品’,严格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把首轮巡视打造成‘样本’ 。”山东省检察院巡视办常务副主任徐园松告诉采访人员 。 
目前,“督察+巡视”工作格局已逐步成为山东检察系统内巡视工作常态 。 
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进一步巩固内部监督成果,最主要是推动问题整改工作深入,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山东经验是压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及时调度、听取、督促整改落实情况,真正把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爱军告诉采访人员 。 
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内部监督是个得罪人的活儿,需要面临“人情网”“关系网”“说情风”等诸多考验 。去年10月,某市级检察院通过自查自纠,对超标准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情况及时问责处理;某市级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职工因醉驾被查处,受到开除处分…… 
怎样统筹发挥好政工、检务督察、巡视等部门的作用,使之成为内部监督利剑?山东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巡视办)主持工作的一级调研员董玉德告诉采访人员:“下一步,将建立跟踪、评价、问责的督察督办机制,多部门联合查处整改责任不落实、应付整改、虚假整改、边改边犯等情形,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真正把内部监督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果 。”被巡视院整改结束一年后,山东省检察院派出督导检查组督察巡视整改情况 。两年后,再次派出巡视整改“回头看”督察检查组进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堵点” 。 
此外,该院还在全省建立了“执法督察”和“巡视工作”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筛选调整 。两年多来,每次选派督察或巡视人员,都根据任务需要选配,保证既有精通业务的专家人才,也有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骨干;既有在职人员,也吸收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力求把责任心强、素养好、能力强的优秀干部纳入内部监督工作岗位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