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拟新增五类无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情形( 二 )

  此外 ,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实行部分许可告知承诺制 , 即对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的新办许可、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且经营项目减项或未发生变化的变更或延续许可等3类情形 , 实行告知承诺制 , 即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 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 直接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 同时 , 《征求意见稿》鼓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 , 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 , 对风险程度较低的 , 探索扩大推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 。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指出 , 取消食品经营许可项目 , 取消的仅是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行为 , 意味着市场放开或市场的门槛放宽 , 拆掉了市场的“篱笆墙” 。 当事人对该项工作(事项、行为、资格资质认可)不需要申请审批 , 直接就可以“进门” , 靠市场调节 , 依靠行业自律 。 这并非是取消该项工作 , 也并不是该项工作不存在了 , 更不是取消监管责任 。 取消行政审批后 , 要通过改进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措施 , 把应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

  调整食品经营项目

  适应经济发展实际

  “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是顺应食品经营领域发展的必然要求 。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相关负责人说 。

  近年来 , 食品经营领域发展迅速 , 新兴业态不断涌现 , 新型经营模式层出不穷 , 食品经营显示出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趋势 。 同时 , 新型技术发展进一步助推食品经营模式多样化 。 如何以保障食品安全为前提 , 助力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健康发展 , 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 有必要对《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修订 , 特别是需要调整食品经营项目 , 进一步细化经营项目类别 。

  《征求意见稿》拟规定 , 在热食类、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经营项目的基础上 , 增加简单制售分类 。 第一 , 针对简单制售类项目风险相对较低的特点 , 进一步细化食品经营项目类别 , 便于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 ,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 适当简化简单制售类项目审查要求 。 第二 , 增加半成品制售项目 , 明确半成品定义 , 规定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 第三 , 删除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 , 将其按照加工工艺分别归入热食类食品制售或冷食类食品制售的范畴 。 第四 , 明确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现榨果蔬汁制售应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列出 。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相关负责人介绍 , 修订《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是适应基层监管需求的需要 。 现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规范食品经营活动 , 保障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 食品经营安全整体水平得到提升 , 经营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5年来 , 在日常许可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 , 如许可注销机制不够细化等 。

  此次《征求意见稿》完善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机制 。 它进一步明确适用于食品经营者主动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4类情形 。 增加食品经营者不再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且未办理注销手续的 , 市场监管部门依职权注销的程序规定 , 便于基层监管部门及时清理“僵尸户” , 旨在提升许可数据与实际经营情况的一致性 。

  主动回应争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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