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鲍淡如:资产管理要渗透到养老的各个环节( 二 )


做大养老金资管规模的第二点是要调整观念、规则 。 历史上年金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 , 但千万不要认为年金是一种补充 , 依据我刚才说的1:6:3 , 到底是谁补充谁?所以我们不要定位年金为补充保险 , 而应该称为一支柱、二支柱、三支柱 , 或者以老百姓(603883,股吧)更容易理解的方式命名为国家养老金统筹账户、单位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 , 通过单位平台走的叫做单位养老金二支柱 , 然后是个人养老金三支柱 , 这样国家、集体、个人的责任就清晰了 。
年金规则规定一定要单位参保 , 职工参保比例要达80% , 这些滞后影响了年金发展的规则 , 我认为都应该修改 。 上海的调查数据显示 , 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没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高达200万 , 他们没有单位来享受税收优惠 , 不能为自己建立年金 , 所以第二支柱必须要有 , 渠道的规则应该更改 。 第三支柱目前也依附单位开展 , 这与现实情况不匹配 , 应该是由个人自主决定 , 政府只需限定比例或者份额 , 然后给予税收优惠 , 让个人养老金进入市场管理机构、运营机构 。
问题二:拓宽养老金资产管理的领域 , 其中包含四点 。
第一、我们要完善年金管理的市场化机制 。 首先这包括长期化的运营机制 , 我们的考核、政策要有利于长期运营 , 不要短期化 。 养老金是最长期的资金 , 但现实中往往将其短期化 , 包括观念、考核部门的规则 , 管理机构对此也很无奈 。 其次 , 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的比例也要调整 , 应该更多地提倡集合计划 。 因为中小企业占大多数 , 而中小企业建单一计划的成本太高 , 实际上对管理不利 , 上海现在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户数将近100万户 , 应该多发展集合计划 。 但集合计划的规模要有限制 , 不要两、三亿也叫集合计划 , 应该至少50亿以上 , 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要设立集合计划 。
第二、参保人投资意愿的表达 , 即投资者教育 。 要完善年金管理机制 , 建立消费性养老金类年金的运营管理机制 。 目前的养老金管的是积累阶段 , 一进入消费就不管了 , 入住养老机构要入门费、会员费和押金 , 这也是用于消费的养老金 , 但现在没有金融机构管理这一块 。 有些企业借此行骗 , 有老人上了当交了几万块钱 , 最后企业不复存在了 , 这也应该纳入金融监管 。 积累型养老金已有受托人、放管人、投资人和资金托管人这四个角色 , 消费性养老金也完全可以把这四个角色借用过来 。
第三、固定资产的有效激活利用 。 我曾经在和我同期上山下乡的人里调研过除了自己居住的房屋以外另有住房的比例 , 住房某种程度上在我们国家成为了投资品 , 调查结果比较分化 , 有很好的 , 也有很差的 。 调研的参与者共400人 , 除自己居住住房外 , 另有一套住房的有150多人 , 另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有50多人 , 另有多套住房的有20多人 , 说明50%以上的人除自住房外还有其他房产 。
第二房产是一笔价值很高的资产 , 尤其是在上海等一线城市价格很高 , 老人住自有产权的住房完全是消耗 , 不产生任何价值 。 如果把它租出去 , 再用租金收入来支付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 , 就是两笔消费 , 如果有人来租老人出租的房子 , 就是三笔消费 , 我们想拉动消费就要把这个环走起来 , 也就是说要考虑固定资产的流动性问题 。 建行在试行以房养老、以租养老、存房养老 , 把租金按3年、5年、10年一次性给付老人去进行养老消费 , 这同时也可以缓解城市的住房矛盾 。
第四、创新我们的资管产品 , 支撑养老产业发展 。 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 , 创新资产管理产品 , 支撑多场景、多领域的养老服务 。
如各位专家所言 , 规范我们的投资、稳定我们的收益率、保证投资安全很重要 , 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养老产业的发展当中寻找投资机会 , 谢谢!

(责任编辑:陈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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