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 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 宿州交警部门对所辖道路持续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现将7月份(截至7月31日)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予以公布 , 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1、原G206国道老金安驾校门前路段;
2、萧县境内G310国道276KM+300M处;
3、砀山县城区道北路(汇丰市场东)百世云仓库对面路北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迅猛增长 , 交通事故几乎每天都在发生 , 而这些交通事故的背后或多或少存在着各种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 。 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 , 今天小编继续曝光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 遵法守规 , 文明出行 , 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1
案例一
简要案情:2020年07月02日19时27分,张某席驾驶皖L1***6号牌小型轿车在民磬路胖子烧烤店门前,由东向南左转弯掉头时,同时与同方向左后侧栗某国驾驶的无号“金箭”牌两轮电动自行车(车后乘坐:栗某冬)、蔡某倩驾驶的无号“爱玛”牌两轮电动自行车发生连环相撞,造成栗某国、栗某冬、蔡某倩三人不同程度受伤及三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
原因分析:张某席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原地掉头时,影响直行车辆通行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责任追究:张某席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张某席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蔡某倩、栗某国、栗某冬无责任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2
案例二
简要案情:2020年7月10日15时30分,武某驾驶皖L8***0号牌轿车沿永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X032县道(永陈路)永中路与七号路交叉口 , 与张某平驾驶皖L9***3号牌轿车(乘坐者:张某丽)沿七号路由南向北行驶发生相撞 , 造成张某丽受伤、武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
原因分析:武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与张某平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时采取措施不当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形成原因中作用相当 。
责任追究: 武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张某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武某与张某平应承担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 张某丽无责任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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