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二 )


案例三
简要案情:2020年07月17日06时10分许,薛某驾驶皖LT***2号牌大众牌小型轿车沿朱仙庄镇新河村前曾组由东向西行驶至闵贤路左转弯行驶时与由南向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张某水驾驶的绿源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张某水受伤 。
原因分析:薛某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左转弯行驶时疏于观察、未按规定让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水在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车道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
责任追究:薛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 张某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 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4
案例四
简要案情:2020年7月20日01时10分许,李某春驾驶辽AC***5、辽A***7挂号牌车沿G3京台高速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816KM+416M处时,与前方停驶的武某庆驾驶的鲁N5***2、鲁N***5挂号牌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辽AC***5、辽A***7挂号牌车乘坐人马某来死亡,驾驶人李某春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两车所载货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
原因分析:李某春驾车时观察疏忽、操作不当及武某庆驾车时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
责任追究:李某春在事故中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
武某庆在事故中驾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 应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 马某来无责任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5
案例五
简要案情:2020年07月20日07时20分许,代某彬驾驶皖LT***6号牌小型轿车沿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唐河路由东向西行驶到灰古镇唐河路与科技路交叉路口处,与孙某萍驾驶的爱玛牌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时发生相撞,造成孙某萍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
原因分析:当事人代某彬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路口未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
责任追究:代某彬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代某彬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 孙某萍无责任 。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光明网|宿州交警公布7月份事故多发路段及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交 警 提 醒
细节关乎生命 , 安全文明出行 。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行经危险路段时 , 要注意观察路面交通警示、提示标志标线 , 提前降低车速 , 切勿急踩刹车 , 切勿超速行驶、空挡滑行、强超强会 ,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 小心谨慎驾驶 , 确保行车安全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