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校方:对其培养进行了大量投入( 二 )

  日前 , 忻府区人民法院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证实 , “忻州师院已撤诉 , 双方之间再提出什么要求已不在法院的审查范围之内” 。

  “忻州师院就贾某青的违约金等事项申请新的劳动仲裁 , 并不意味着3月25日的裁决失效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翟振轶律师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此前仲裁是贾某青申请的 , 现在忻州师院撤诉 , 仲裁裁决生效 。

  因一直未见忻州师院通知自己办理离职手续 , 贾某青于7月7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仲裁结果 , 从法院处获悉:忻州师院表态“正在执行中” 。

  在现实情况中 , 如若学校出台了“先赔偿方可离职”的规章制度 , 员工是否必须遵循?

  忻州师院曾于2018年6月颁布的《忻州师范学院教职工离职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离职管理暂行办法》)写明:经学院主要领导或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离职的 , 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完补偿手续后 , 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

  “学校方面不能依据其‘自订规则’来要求他人遵守或者对抗生效裁决的执行 。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王莉律师称 , 人事劳动关系的解除 , 如果已经有了生效裁决的依据 , 当事方就应当无条件执行 。 忻州师院认为贾某青需向学校赔偿违约金 , 可另行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 。

  忻州师院:支持走法律仲裁程序

  当前 , 离职赔偿金的数额以及具体的赔付办法 , 是双方争论的焦点 。

  据贾某青介绍 , 7月6日 , 忻州师院在新的劳动仲裁申请中向其索赔42.0504万补偿费 。 计算如下:一、读博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往返车费34612元 , 脱产学习期间的工资45892元 , 生活补贴50000元 , 共计13.0504万元;二、读博结束后未满服务期3年补偿费:3年*5万=15万元;三、评为副教授未满服务期补偿费:3.5年*4万=14万元 。

  8月22日 , 忻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王泽文向澎湃新闻采访人员证实 , 忻州师院确实于近期向忻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了《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


【】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校方:对其培养进行了大量投入

----【】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 , 校方:对其培养进行了大量投入//----


【】教师提离职被索赔42万,校方:对其培养进行了大量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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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师范学院于7月6日向忻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的《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13.0504万元这部分我确实收到了 。 学费、住宿费和往返车费的34612元是毕业后报销的 , 工资和生活补贴是在脱产一年期间给我发放的 。 42万中除了这13万多 , 其余部分都是强加的罚款 。 ”贾某青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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