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黎智英刑恐记者案 法院裁定表证成立

中新社香港8月24日电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于2017年6月 , 涉嫌以污言秽语恐吓东方日报一名采访人员 , 被控刑事恐吓 。 案件2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 ,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证据成立 。
【中新社|黎智英刑恐记者案 法院裁定表证成立】 2017年6月 , 黎智英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维园)参与一场公众集会时 , 在未被挑衅的情况下 , 涉以污言秽语恐吓东方日报一名采访人员 。
当日 , 案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 , 控方传召涉案采访人员X的同事Y出庭作证 , Y在1996年加入东方日报担任采访人员 。
中新社|黎智英刑恐记者案 法院裁定表证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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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5月18日下午 , 因涉嫌组织及参与去年8月至10月多场未经批准的非法集结 , 黎智英、李卓人、李柱铭等15人于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 图为黎智英抵达法院 。中新社采访人员 李志华 摄
Y在庭上表示 , 事发当日 , 他下午3时在黎智英寓所外工作 , 傍晚约6时半到维园会合X 。 活动结束后 , 参加者陆续退场 , Y见到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正在接受访问 , 于是举机拍摄 , 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李柱铭身上 。 但不多时 , 突然听到站在他背后约2至3米的黎智英 , 大声指骂X , 于是Y转身改拍黎智英 。
Y形容 , 黎智英表现非常激动 , 表情愤怒 , 说话内容“似是粗口” , 但他已忘记确实字眼 。 其后黎智英离开 , 但又曾两度转身以污言秽语辱骂X 。
裁判官裁定案件表面证据成立 , 而黎智英选择不自辩 , 亦不传召证人 。 (采访人员 韩星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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