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死一条狗 开车台州男子被讹500元 转天狗主人提出要赔8600元精神损失费( 二 )


曹理尚认为 , 事故发生后需交警部门参与调解 , 首先分清责任 , 后再协调双方谈具体赔偿 。 从事故本身来看 , 狗主人遛狗时 , 应对狗负有看管责任 , 并做出必要的安全管控措施 。 “上述事件中 , 狗主人未牵狗绳说明其存在过错 , 但此事的性质属于意外事件 , 所以对于造成的损失 , 应当由双方平均分摊事故责任;对于狗主人提出的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 法律上没有规定 , 不应该得到支持 。 ”
“针对狗的赔偿事宜 , 这些天我们一直协商不下 。 ”陈先生说 , 没办法的话只能走法律诉讼途径解决 。
台州晚报新媒体
【轧死一条狗 开车台州男子被讹500元 转天狗主人提出要赔8600元精神损失费】采访人员:王怡 通讯员: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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