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生态环境部:拟发文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 四 )


【园区|生态环境部:拟发文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第三部分 , 规范环境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 , 既要避免一味加严 , 增加不必要的治污成本 , 又要防止过于宽松 , 无法满足水生态环境治理需求 。同时 , 鼓励地方采取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等生态措施 , 与污水处理厂共同发挥作用 。二是合理认定处理超标责任 , 明确了运营单位不被认定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具体情况 , 以及确因进水超标导致出水超标 , 运营单位免除环境保护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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