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周报|利率保护上限过低?民间借贷转向隐秘角落( 二 )


前述广州小贷公司负责人表示,在新的红线政策之下,不排除部分小贷公司可能会采取双合同或者收取其他费用的形式来弥补风险差价 。
持牌机构难独善其身
此次修订案第一条即明确“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
因此,理论上而言,对于银保监会发放牌照的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不会直接受规定影响 。
王忠民指出,把民间借贷利率进行限制,又要扩大供给的资金的数量和机构的数量,就应该扩大持牌机构的牌照发放 。 也可以在现在的银行理财市场当中,和其他的机构联合去做,弥补供给端的短失、缺失和问题 。
事实上,时代周报采访人员发现,不少持牌机构的贷款利率都贴近此前的24%之保护上限,例如包银消费金融在支付宝中的“包你贷”利率为23.94%;微信中的“微粒贷”利率为16.42%,不少银行的信用卡透支取现利息按万分之五计算,即达到年化18.25%,均远远高出基于“新《规定》”的15.4%的司法保护利率上限 。
对此,8月24日,“包你贷”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采访人员,根据客户不同资质,系统会分配给客户不同的年利率,年化利率符合“贷款年化利率不得超过36%”的规定,不适用于“15.4%的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规定 。
但中信证券肖斐斐表示,在实际操作惯例中,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纠纷上线往往参考民间借贷规定,以此可能会对高定价部分融资产生影响 。
【时代周报|利率保护上限过低?民间借贷转向隐秘角落】苏宁金融研究院薛洪言也表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激活市场主体活力”的大局和逻辑,这个大局和逻辑同样适用于持牌金融机构,甚至可以说,持牌金融机构更应该去主动服务这个大局,持牌金融机构不可能独善其身 。
对此,8月24日,广强高级合伙人曾杰认为,长期来说,持牌金融机构应与此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一样,其收取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总计融资成本不能超出民间借贷利率的保护规定 。 持牌金融机构更加不能放高利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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