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天伦|缺少关键证人的刺死案:凶器来源说法冲突 目击者称重要口供未被记录( 四 )


案卷材料显示 , 判决作出的三天前 , 时年52岁的禹州市公安局职员崔俊杰以“旅友”身份为杜天伦出具证明材料 , 证明杜天伦随身带小刀为了方便登山 。
2020年 , 在对现场人员进行重新走访后 , 死者边相朋家属及律师认为 , 该案在证据、证言上存在诸多疑问 , 目前已经提出申诉 。
就该案涉及侦查方面的问题 , 采访人员于6月份向河南省公安厅反映情况、于8月18日向禹州市公安局求证 , 但截至发稿采访人员均未得到回复 。
【杜天伦|缺少关键证人的刺死案:凶器来源说法冲突 目击者称重要口供未被记录】(为保护采访对象隐私 , 文中王耀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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