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国家文物局发布考古重大项目申报管理指南(2020年-2035年)( 四 )


——具有主持重大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的经历 。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参与项目的人员 , 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
2.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承担1个“考古中国”重大项目 。
(五)项目申请单位应按照本指南支持的研究方向 , 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考古工作计划书(附件1、2) , 征求相关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意见后报送国家文物局审批 。
项目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 申报材料涉及多家合作参与单位时 , 应加盖相关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六)项目申报采用线上方式 , 项目申请单位可报经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登录国家文物局综合行政管理平台http://gl.ncha.gov.cn/申报项目 。 同时 , 可向国家文物局寄送项目文本纸质材料(一式3份) 。
四、项目组织方式
1.项目实行国家文物局、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
(1)国家文物局负责:
——制定、发布项目指南 , 明确学术目标、支持研究方向、项目申报方式、管理和考核要求、保障措施等 。
——项目审批与管理 , 结合年度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审批给予重点支持 。
——制定考核指标(附件3) , 组织开展项目抽查、整体结项验收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整体评估 。
——发布、推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重要发现 。
(2)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
——辖区内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 , 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进度和质量检查、阶段性验收与年度验收工作 。
——明确出土文物保存、考古资料整理和报告出版的具体要求 , 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开展考古资料整理、报告出版和出土文物移交等工作 。
——配合国家文物局做好项目检查、整体结项验收和评估工作 。
(3)项目(牵头)单位负责:
——项目整体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质量和进度控制等 , 选派项目负责人 , 推动项目内部技术与人员共享 。
——制订、上报项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组织做好考古发掘项目申报工作 。
——建立信息数据平台 , 统一项目数据信息采集、记录、资料整理和档案建设标准 , 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
——组织做好项目信息交流、发布 , 每年举办一次年度学术交流会 , 并不定期地组织专题学术研讨会 。
——提交项目年度考古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整体结项报告 。
(4)项目负责人负责:
——项目整体策划、团队组建 , 全面负责项目的运行管理 。
——拟制项目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指导项目团队开展相互关联的田野考古项目与专题研究 。
——严格执行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有序推进项目进度 , 及时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
——总体把握项目学术目标与方向 , 及时组织项目团队、专家开展重点难点问题攻关 , 认真总结项目各阶段进展 , 适时调整研究方向与重点任务 。
——组织编制、审定项目年度考古报告、经费决算报告、项目整体结项报告 。
——向国家文物局及有关省级文物部门汇报工作 。
项目负责人因故变更时 , 应经项目(牵头)单位同意后 , 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
2.项目实行年度审核和阶段性评估相结合的项目评价方式 。
(1)年度考古发掘项目实行中期检查、结项验收 , 检查和验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 延续性考古发掘项目的年度检查、验收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审批的依据 。
(2)中长期考古工作计划实行中期评估和结项验收 , 中期评估和验收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
3.对存在以下问题的项目 , 国家文物局将暂停或中止其实施: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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