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究竟什么情况?辽宁兄弟被指偷开心果判无期背后的真相

重判!死缓、无期、25年
近日 , 广东法院公开宣判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 依法严惩跨境涉黑、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 32人获刑 。
绑架勒索致人死亡
跨境“黑头目”获死缓
2019年12月31日 , 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黄建伟等6人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 , 以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黄建伟死刑 , 缓期2年执行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且限制减刑;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1年7个月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08年起 , 为招揽非法追债业务 , 黄建伟在东莞市台商圈中宣称自己是台湾“小南门帮”头目 , 先后拉拢其余被告人加入该组织 , 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索取债务 , 攫取暴利 。 该团伙在中山、东莞、珠海市等地多次实施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 , 并致一人死亡 , 极大破坏了当地营商环境和社会秩序 , 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法院认为 , 黄建伟作为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 , 入境发展组织成员 ,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并杀害他人 , 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 , 其行为分别构成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绑架罪、非法拘禁罪 。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以“台湾黑帮”名义非法追债
首犯判监20年
2019年12月31日 , 珠海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吴易霖等5人涉恶案一审公开宣判 , 以绑架罪 , 敲诈勒索罪 , 寻衅滋事罪 , 招摇撞骗罪 ,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吴易霖有期徒刑20年 , 并处罚金30万元;其余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4年 , 并处罚金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吴易霖等人长期以东莞市厚街镇某台菜馆为据点 , 以“台湾黑帮”等名义招揽非法追债业务 。 吴易霖向团伙成员枪支、手铐、电击棍、钢管、长刀、仿真枪支等工具 , 采用暴力或威胁、恐吓、滋扰等方式索取债务 。 该团伙在东莞、珠海等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招摇撞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歹 , 欺压群众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法院认为 , 吴易霖纠集多名较为固定的组织成员 , 长期共同实施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 , 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组成“地下执法队”垄断市场
“肉霸”领刑25年
2019年12月31日 , 江门市中级法院依法对蒋秾达等2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终审宣判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2019年8月7日 , 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一审判决以蒋秾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故意伤害罪 , 强迫交易罪 , 敲诈勒索罪 , 滥伐林木罪 , 开设赌场罪和非法采矿罪等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6个月至3年7个月 , 并处财产刑 。 一审宣判后 , 蒋秾达等21人向江门中院提起上诉 。
江门中院经审理查明 , 2009年起 , 蒋秾达伙同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梅阁村委会干部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牟取暴利;同时 , 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 , 长期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确立组织强势地位 , 逐渐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 , 成员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多次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 。 2012年起 , 该组织在梅阁村非法转让、倒卖土地240余亩 , 非法牟利5000万余元;2016~2018年 , 为垄断梅阁地区猪肉交易市场 , 组成“地下执法队” , 采取恐吓、殴打、驱赶等手段 , 阻止外地商贩销售猪肉 , 强迫当地商贩以高价从指定购销站批发猪肉 , 非法获利110万余元 。 该组织为非作歹 , 欺压群众 , 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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