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女子被藏獒吓到撞车致高位截瘫,主人被判赔100多万元

近日 ,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案的审理经过 。
浙江诸暨市的周女士因邻居丁某家的藏獒被吓得骑电动车撞墙致高位截瘫 , 藏獒主人丁某被判赔100多万元 。 25日 , 相关话题也引发网友热议 。
女子被藏獒吓到撞车重伤
后诊断为高位截瘫
周女士只能壮着胆往前骑 , 刚要经过藏獒时 , 藏獒突然转身向周女士方向走去 。 周女士因害怕 , 在慌乱之中失去平衡 , 骑着电动车撞向一旁的墙上 , 整个人从车上跌落并受伤 。
事后 , 周女士因就赔偿问题与丁某协商无果 , 诉至法院 。
法院判决:
事故与藏獒的危险性有因果关系
一审 , 诸暨法院判决:被告丁某需赔偿原告周女士各项经济损失合计100余万元 。
二审 , 绍兴中院维持原判 。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怎么定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 ,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 ,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 , 可以减轻责任 。
上观新闻|女子被藏獒吓到撞车致高位截瘫,主人被判赔100多万元在日常生活中 , 我们经常碰到在公共场所 , 犬只未束犬链 , 未由饲养人或管理人牵领 , 突然蹿出来撞上行人或车辆致伤的情况发生 。 在审判实践中 , 针对该类情况 ,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官也作出提醒 , 若是明知道动物的危害性 , 或已经看到了警示标识 , 还去窃取、挑逗、投打动物等 , 那即便是受伤了 , 也要为自己的“冒险”行为负责 。
针对此事 , 不少网友表示
要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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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新闻|女子被藏獒吓到撞车致高位截瘫,主人被判赔100多万元▌本文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综合@绍兴法院、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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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刘璐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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