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险企公司治理行动方案:紧盯股权乱象,中小股东话语权有望提升!( 二 )



结合近年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 , 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 。 积极关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 推动机构投资者主动披露与投资相关的公司治理及投票政策 。 研究完善银行业保险业股权兼并收购方面的交易规则 , 以及控制权市场方面的机制安排 。
提升治理主体履职质效
2020年:重点规范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行为 。
进一步明确包括股权董事在内的所有董事都要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 完善董事、监事履职的评价标准 , 完善评价结果运用 , 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管评估和检查 , 及时纠正相关治理主体越位、缺位等问题 。 深化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改革 , 进一步提升保险机构董事长和其他董事的专业水平要求 。 在地方法人机构新设、改革重组过程中 , 严格把关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专业素质 。
2021年:侧重于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运作机制 。

改进董事提名和选任机制 , 推广累积投票制 , 扩大股权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聘范围 , 切实改变目前部分董事受大股东或内部人控制的情况 。 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 推动建立健全独立董事人才库 , 拓宽独立董事来源渠道 。 进一步明确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授权原则和管理机制 , 推动高管层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并承担责任 。
2022年:进一步推动机构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 并持续优化各治理主体的工作机制 。
督促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遵循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 在公司法框架下进一步研究优化董事会、监事会的结构和工作机制 , 使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 督促高管层经营行为切实与机构发展战略、风险偏好保持一致 。 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
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2020年:重点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严格落实绩效考评及薪酬管理相关规定 。
【股票|险企公司治理行动方案:紧盯股权乱象,中小股东话语权有望提升!】督促机构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设置风险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指标并赋予合理权重 , 严格按照要求确定薪酬结构并实施延期支付 。 研究细化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损失产生后高管薪酬扣回的监管规则并严格实施 。

2021年:重点完善薪酬机制和内部审计工作机制 。
督促银行保险机构严格保障党务工作、风险管理、内控内审等人员合理待遇 , 切实改变当前部分机构对业务部门过度激励、前中后台薪酬分配不合理的情况 。 研究制定中长期激励规范指引 , 推动完善高管薪酬结构 , 加强员工持股问题调查研究 , 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
2022年: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方式 。
不断完善市场化薪酬制度及其他激励方式 , 如股票期权、培训进修机会、高管公益捐赠额度等 。 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 推动在国有及国有控股机构中强化授予荣誉称号等非物质奖励的作用 。
保护利益相关者
2020年:重点深化银行保险机构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意识 。
引导机构正视和重视消费者、员工、债权人、供应商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 。 指导和督促机构公平对待消费者 , 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 推动机构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要求 , 支持和保障员工依法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
2021年:进一步健全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机制 。

督促机构将尊重和维护利益相关者特别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融入公司文化和发展战略 。 支持和保护消费者、员工、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向机构董事会及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违法违规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 研究健全机构职工监事工作机制 。
2022年:探索完善职工董事制度 , 研究适用于银行保险机构的破产制度和债权人权利保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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