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西海岸一村民被占地,签收补偿款却只能拿赔青款

西海岸新区有一片土地,要被征用 。按照规定,涉及到的村民都会按流程收赔偿款 。刘先生也是其中的一员,轮到他签字拿钱的时候,他发现,这笔赔偿款的数额跟自己想象的差挺多,那么到底差在哪儿呢?
刘先生:我家有5亩4分7地,现在被占了0.9亩,(村里)叫我来签字,我一看钱数只有赔青款,我是有这个的,那个零是说没有我的土地,土地不是我的 。
刘先生说,前几天接到村委通知,有公司要征用村里土地修路,在签字的时候发现,自己只有对土地上的附着物赔偿的赔青款,没有土地赔偿款,而且当初和自己一起迁到东山冯村此同时户的与村民都是这种情况 。
王先生:我是2000年从理务镇关前王村来到东山冯村,来落的户,村委跟我们讲,也能分给我们土地,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把老家的土地退掉 。
王先生说,大家当时都在一个叫青岛泰华集团的公司打工,因为公司离老家比较远,大家才想着迁到公司附近的村里 。当时东山冯村还有剩余的土地,经过村里研究讨论,同意这10户村民落户,由于一个农民不能同时拥有两个村的土地,大伙按照要求回老家开了无地证明,也交了落户费,这才到东山冯村分割了土地,但当时并没有和村里签订合同
王先生:当时为什么没签合同呢,这个村是1997年签的二轮延包合同,我们是2000年来落的户,当时没赶上签合同,就有这一份审计意见 。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跟村委征求意见,一致同意我们10户村民,共计土地44.03亩,村认可这部分村民所耕种土地与本村村民30年合同地同等待遇 。(后来没想着再补一下吗?)当时我们想补,上届领导说不用补,只是有口头协议,跟本村村民一样,这个都有会议记录 。
王先生所说的二轮延包合同,指的是国家发布的[1997]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 。根据这份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里的内容,在接到审计报告1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书面意见,视同无异议 。大伙也表示,意见书曾在村里公示过,自然就表示通过了审核,这土地就是大家的了 。王先生说,在2012年和2014年,都有过占地赔偿,村里也给了大家土地赔偿款,可为什么到了这次征地,土地赔偿款是0元,村委又说土地不归大家所有呢?
王先生:好像是2017年,选举村委书记,他说土地不属于你们,因为没有确权 。我们觉得他说的不对,因为我们都交着税 。我们落户是2000年来的,一直交税 。(他们为什么说土地不是你们的?)就是没有合同,30年的合同,就以这一点 。
王先生说,后来村两委换届之后,村里又说地不属于他们 。王先生认为,审计局出具的意见报告,和大伙一直交税的收据,足以证明土地就是归大伙所有 。现在,因为村委没有对王先生等10户的土地进行确权,大伙说,除了拿不到土地赔偿款之外,还有一份补偿他们也拿不到 。
王先生:缺的失地保险这一块,(我们的)土地没有二轮延包合同,失地保险就不能给我们全额,只给我们一半,所以我们没有签字,我们去问了村委,你们不签字也是可以分,但是你们这部分我们(村委)就不分给你们了,好像整的我们不是东山冯人,就把我们列到外面去了,他们还是把这部分钱分了 。
那么王先生等10户村民到底有没有土地的30年所有权,行动员和大伙来到了灵山卫街道东山冯村委会 。
东山冯村村党支部书记冯鹏:(土地算不算他们的?)我没法回答,算不算都有制度,现在这个事怎么处理,你联系下办事处吧 。

征用土地的赔偿款,刘先生只拿到了对土地附着物的赔偿,并没有拿到关于地的赔偿 。和刘先生情况相同的村民还有9位 。那么涉及此次征用的土地到底属于谁?多年前,大家迁入东山冯村的时候,村民和村里又是如何约定呢?咱们接着往下说 。

这十户村民是如何落户的?土地到底是怎么分配的?行动员联系上了东山冯村当年的薛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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