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发布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进一步检举揭发 米俊海、米俊江、翟耀等人黑社会性质 组织犯罪集团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告
2019年3月 , 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米俊海、米俊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公开审判 , 米俊海、米俊江、于东升、邬凯云、任君、王路然、王学东等组织成员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赌博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 , 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刑罚 。 翟耀犯开设赌场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 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彻底查清该集团犯罪行为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 , 进一步梳理筛查 , 对该集团主要成员翟耀、其他成员刘春宇(刘满旦)、缪候福(缪候蛋)、徐瑞军(皮锤)、廉丙川(廉星)、特日格勒(白小明)、那日苏(阿苏)、阿斯日拉图(阿图)、王震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立案侦办 , 并全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为全面查清该集团犯罪行为、彻底铲除该集团经济基础 , 避免黑恶势力死灰复燃欺压残害人民群众 , 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行为线索、隐匿转移财产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曾经受到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不法侵害、威胁、恐吓的受害人、知情人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 ,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 对公安机关尚未掌握并经查实的线索 ,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给予5000—100000元人民币不等奖励 。 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公安机关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 , 安排专人随时接收检举揭发 。
联系人:
陈警官 15047142640
郝警官 15047142651
惠警官 15049451809
举报电话:0477-8582036
来信来访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森凯威酒店317室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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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总编:杨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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