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岛出“新政”扶持民营企业,这些补贴看哪些和你有关

今天(31日)上午,爱青岛采访人员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以来,我市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1-7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8%,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82.9亿元 。
出台背景及过程
当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今年以来,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背景下,我市民营市场主体、民间投资、民营进出口等多项指标逆势增长,显示出整体反弹的强力态势 。截至7月,全市实有民营市场主体165.99万户,同比增长15.78%,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98.02% 。其中,实有民营企业58.88万户,同比增长18.75%,占全市实有企业总量的94.60% 。1-7月,全市民间投资增长11.8%,民间投资占全市投资的比重达到55.8%;全市民间投资在建项目3246个,同比增长24.8%,拉动全市投资增长6.2个百分点;全市民营企业进出口2178.17亿元,同比增长11.36%,高于全市进出口增速8.63个百分点,占同期全市外贸总值的63.72%,拉动全市进出口增长6.68个百分点 。1-7月,全市民营经济实现税收682.9亿元,新吸纳就业38.36万人,同比增长6.18%,占全市城镇新增就业的80.95% 。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市民营经济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我市现有政策体系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通过网站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同时,根据“六稳”“六保”工作最新要求,对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 。《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 。
主要特点
《意见》主要体现了以下创新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性 。牢牢把握我市在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方面数量还不多、质量还不高、环境还不优等问题,统筹提出和明确了服务优化、创新转型、要素保障、培育发展等政策措施 。二是坚持高点定位,突出引领性 。坚持用改革“冲击钻”打开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开放促进创新、以创新倒逼改革,以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潜力和创造潜能,以此进一步加快引领带动市场主体和民营经济实现“量”“质”同升 。三是坚持关注重点,突出可操作性 。把政策关注重点放在推动优势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企业发展上,鼓励企业通过转型升级优化重组提高发展质量,对接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四是坚持政策集成,凸显服务效果 。汇集相关部门优化审批监管服务、降低企业成本、加大金融支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措施,特别是在增信担保、融资奖励、招商引资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举措 。五是坚持对标学习,突出创新性 。学习借鉴深圳、上海、杭州、厦门等地市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政策再集成、再创新 。
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共28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为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第二部分为完善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第三部分为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第四部分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 。
(二)主要内容
1.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得资源要素;持续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精简优化审批流程;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加大政府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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