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女孩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家属申请工伤暂无果( 三 )


那么 , 柴媛疫情期间在家中办公不幸遇害 , 究竟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 专业的法律意见又是什么呢?
南京市律师协会劳专委委员、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旭东认为 , 疫情期间单位安排居家办公 , 因此员工所住房屋属于工作场所 。 根据目前已知的情况 , 柴媛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职务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暴力致死 ,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中典型的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女孩疫情期间在家办公被勒颈身亡,家属申请工伤暂无果】而目前 , 柴芳一直在等待人社部门的认定结果 , “我就是想为妹妹要一个公道!”
紫牛新闻采访人员|任国勇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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