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原告被告审判员同上审判台!?柳城法院竟如此开庭…

“被告 , 你能听见吗?”“能 , 能听见!”简单的对话却跨越了半个地球 , 这样审理跨国离婚纠纷案件的现场 , 日前在柳城县人民法院“上演”……
法院|原告被告审判员同上审判台!?柳城法院竟如此开庭…
文章插图
网络图片
今年7月 , 柳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原告与被告跨国分居两年多 , 原告遂以感情破裂为由 , 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
被告户籍地为柳城县 , 2017年9月20日 , 被告只身前往澳大利亚打工至今 , 其间未曾回国 。 原告向柳城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因被告不在国内 , 起诉状等材料的送达就成了棘手问题 。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 人民法院可以采用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法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
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 经法官电话、微信与被告确认身份后 , 被告同意柳城县法院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 , 向其送达起诉状等材料 。 被告在收到诉讼材料后 , 同意审理案件 。
因为疫情 , 被告无法回国参加诉讼 。 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被告的情况后 , 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沟通 。 结合实际情况 , 法官决定采用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 。
由于微信视频开庭 , 视听受到限制 , 所以本次庭审的位置也突破传统的两造平等对抗、法院居中裁判的三角区域 , 破例采用“三点一线”的开庭位置设置 , 让原告、被告与审判员同在审判台上开庭 。 如此一来 , 原被告之间能够清楚看到对方 , 听到对方的陈述 。
【法院|原告被告审判员同上审判台!?柳城法院竟如此开庭…】庭审过程中 ,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 。 在做调解、和好工作无效的情况下 , 最终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 调解离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