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三|新中国第一起“枪下留人”案:犯人反常引起注意( 三 )


首先要搞清楚安乐三到底有没有人命问题 。 他们从调查安乐福的母亲1944年死因入手 。 据安乐福本人讲 , 他母亲的死是听别人说的 。 刘明智问:“你母亲的死当时有什么人在场?”
安乐福说舅父和二嫂在场 。 调查取证时 , 安乐福的舅父已病故 , 刘明智等来到安二嫂家 。 安二嫂回忆:“保、甲长从安乐福家中要去一些粮食不假 , 可没动手打人 , 乐福他娘是因生孩子得了产后风死的 , 孩子也因无奶给活活饿死 。 我亲眼所见 , 没有别的原因 。 ”
刘明智追问:“那么为什么有人检举安乐福之母所死与安乐三有关?”
安二嫂回忆:“记得有一天青岛公安局来了一男一女 , 说是来调查材料的 , 村干部对我说:‘你什么事也别管 , 只要按个手印就行了 。 ’我不认得字 , 就在一张纸上按了手印 。 ”
调查小组接着又访查安乐贵妻子的死因 。 刘明智等人专程查访了安殿喜的姑母 , 这位老人胆小怕事 , 面对陌生人几次推说不知道 。
【安乐三|新中国第一起“枪下留人”案:犯人反常引起注意】调查人员苦口婆心 , 反复讲明党和政府的政策 , 老人受了感动 , 终于讲出了真情:原来 , 有一天安乐常喝醉了酒 , 东摇西晃地从东往西走 , 正遇上安殿喜他娘在草垛上拿草 , 便扑上去调戏 , 殿喜他娘拼命挣脱 , 被安乐常重重地摔在地上 。
她那时已有5个月身孕 , 这么一摔 , 造成早产大流血 , 不几天就死了 。
这样 , 安乐三的人命案就被查清了 。 第一条人命纯属子虚乌有 , 第二条人命则属张冠李戴 。
其次 , 3人小组又查证了安乐三其他罪证 。 其中两项仅凭猜想作证 , 这样的证词也不能成立 , 而安乐三借抽壮丁之际敲诈群众的问题 , 情况属实 , 罪名成立 。
结 局
根据复审调查小组的汇报 , 胶县人民法院报请胶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撤销原判 , 改为“教育释放” 。
很快 , 安乐三获释 。
获释后 , 安乐三挑着一担子鸡蛋 , 到县检察院向宁相进院长和刘明智助理检察员表示谢意 。 宁相进和刘明智当场谢绝 , 郑重地说:“我们以事实为依据 , 以法律为准绳 , 对你进行处理 , 这是执行党的政策 。 我们之间没有恩怨 , 你不要感谢哪个人……”
安乐三见他们如此清廉 , 更加感激涕零 。
在纠正安乐三错案中 , 刘明智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
为此 ,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正式任命刘明智为胶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兼胶州人民检察委员会委员 。
1956年6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转发了纠正安乐三错案的前前后后 , 将之列为“全国第一起在监督执行死刑中平反的冤案” , 要求全国政法人员引为借鉴 , 时刻牢记“为法律负责 , 为人民负责”的宗旨 , 切实杜绝各类冤案的发生 。
作者:流年往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