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宇|你好,见义勇为吗?事后拘留14天的那种( 四 )


值得肯定的是 , 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更加灵活 , 并且符合人之常情 , 显然是大势所趋 。
但正当防卫者遭遇不公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 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 , 基层的司法、执法能否跟上这一变化 , 我们还需拭目以待 。
只希望在不远的将来 , 关于见义勇为与正当防卫的法律 , 能够真正在司法实践中闪耀光芒 , 照亮每一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见义勇为者 , 让他们不必靠微博维权和舆论轰炸 , 就能获得应有的法律保障和公平裁决 。
别把世界让给那些说风凉话的人——“那些见义勇为的人啊 , 真是多管闲事” 。
法律的本质是维护正义 , 法律的实践不能让施以援手 , 见义勇为的人心寒 , 也不能让普通人行善之前再抱有恐惧与忧虑 。
此外 , 还有一些不适用“正当防卫”的见义勇为案例 , 如这次“商场踹倒猥亵男”的高中生 , 应定义为扭送(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一种合法方式) , 而非防卫 。 虽有“扭送过当”的可能 , 但法律应当是一门平衡的艺术 , 小胡也理应得到更灵活、更人性化的处理结果 。
关于这一案件 , 罗翔老师也发文声援道 , “如果法律过于刚性 , 司法的作用不是让它更加刚硬 , 而是要用道德上润滑剂让法律柔软 , 满足民众的常情常感 。 ”
在这里 , 我们也要感谢点开了这篇文章的你 。 正是因为有和你一样持续关注“正当防卫” , 为见义勇为发声的人 , 我们的社会才会向更加公平与正义的方向进步 。
【赵宇|你好,见义勇为吗?事后拘留14天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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