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张玉环要求江西高院向其公开赔礼道歉 法律专家:应将无罪案件消化在审前( 三 )


张建伟同时指出 , 张玉环案当年的办案人员应承担造成错案的相应司法责任 , 目前有较为健全的司法责任制度可作为参照 。 他们需承担的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党纪处分、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负有的赔偿责任 。 构成刑讯逼供的 , 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 “但张玉环案是否超过刑事犯罪追诉时效、江西高院是否能查明刑讯逼供事实 , 值得研究 。 ”
张建伟指出 , 防治错案的第一要务 , 是遏制刑讯逼供和其他非法取证行为 。 应强化司法权对侦查权的制约 , 切实依法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 , 加强对规范办案的监督引导 , 加强司法实践中的科技应用 , 应将无罪案件消化在审前 。
“26年过去了 , 即便当时刑讯逼供的事实成立 , 这种犯罪还会被追究吗?”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不久前撰文分析称 , 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 , 答案恐怕是“不会” 。 在一些类似案件中 , 即便认定刑讯逼供的存在 , 司法机关都会因为刑讯逼供已经过追诉时效而不再追诉 。
罗翔表示 , 禁止刑讯逼供 , 主要因为在程序上不正义 , 可能导致冤假错案 。 “如果无视程序规则追求实体正义 , 那么也许在某个个案中会实现正义 , 然而类似张玉环案的悲剧就会不断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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