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经贸新闻|楼盘停工购房预售款没了?!官方有说法了( 二 )


“(提前)卖的房款已经用于工程建设了 , 再让企业凑钱交进账户也不现实 。 ”
为解决专项整治项目资金监管的问题 , 何江华称 , 石家庄市于2017年1月制定了《关于非规范销售项目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受理流程》(以下简称《流程》) 。 按照《流程》 , 对此类项目达到相应工程节点的 , 可以按照实际工程节点 , 缴存后续工程应监管资金 。
“鉴于这种情况 , 我们根据工程进度签了补充协议 , 这时开始监管 。 ”据了解 , 百岛绿城三期5栋高层最终的确认监管金额为4829万元 , 企业实际缴存5080.62万元 , 截止到2020年6月1日 , 账面余额131.40万元(含利息) 。
根据《办法》第十二条 , 开发企业应当将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在售楼场所进行公示 , 并告知购房人 。
协议变更后 , 为何不向购房者公示?购房者多次向住建部门申请监管资金使用明细时 , 为何没有及时告知协议变更事宜?
何江华表示 , 开发企业没有及时将变更后的协议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 由此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 房产交易中心作为日常监管机构 , 下一步将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履行公示义务 。
关于开发企业后续4000余万元的资金支取情况 , 他表示 , 都有相应的依据 , 并向采访人员出示了取款明细 , 包括主体封顶、五方验收和区公函取款3个取款节点 。
【东亚经贸新闻|楼盘停工购房预售款没了?!官方有说法了】对于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 何江华表示 , 目前各地都在摸索中 , 当地的《办法》已经出台4年 , 在实际操作中发现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 如处罚力度不够 , 当地有关部门正在改进完善 。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陈章喜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极具必要性 , 但目前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未在上位法的基础上 , 对此作出具体规定 , “立法上存在脱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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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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