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的花衬衫|看了9小时庭审录像,谭松韵母亲案是被带节奏了吗?( 二 )


从证据的角度来说 , 宵夜场所的监控录像已经能够证明了马明弘是醉酒开车 , 至于KTV里面喝了多少酒、证据视频“丢失” , 其实不太影响最后醉酒驾驶导致交通肇事的认定 , 所以大家也不必过于纠结 。

血液不分AB瓶 , 是不是上下其手?肇事者第一时间就被查了尿样 , 呈阳性 , 但是血样、毛发检测时 , 却发现阴性 。 而且 , 当地警方在检测的过程中 , 也存在一些程序不够规范的地方 , 比如说没有保留AB瓶 , 留下备份样品;通过顺丰快递寄到检测机构;检测过程没有拍照录像 。 甚至当地犯下了一个低级错误 , 在血液的采集记录当中 , 显示采了2毫升血 , 但理化检验指标报告中却显示样品为3毫升 。
采集了2毫升却验出了3毫升血 , 这个笑话不小!
尿检成阳性 , 血液、毛发检定为什么呈阴性?当中有猫腻?其实 , 尿检本身存在“假阳性”的问题 , 所以才需要血检进一步确认 。
谭松韵的律师对毒检程序提出质疑 , 对不对?对!但是 , 对毒检程序的质疑本身并不能够证明 , 毒检就是阳性 , 所谓“证据疑点的利益归于被告” 。 整个庭审中 , 原告代理人始终坚持程序不合规 , 但是最初的现场尿检呈阳性 , 也同样程序不合规 , 同样没有留下备份且记录 。
被害人“三人并排” , 是过错吗?整个庭审当中 , 马明弘辩护律师提出强有力的反驳 , 提出两条“硬证据”:
第一 , 拿出了监控视频 , 显示被撞的三个被害人一度是“并排”走在了马路中间 , 而并没有走在人行道上 。
原告方面也提出了反驳意见:这条路上只有“街坎” , 没有人行道 , 和机动车走在一起并没有错 。 检察机关给出的反驳理由也比较弱:三个人并排的场景是他们被撞之前的样子而被撞的时候 , 未必他们就是“三人并排”占了一半的路幅 。

视频监控显示 , 被撞三人一度并排走在马路上
第二 , 辩方的律师提出 , 车祸前方还有一辆出租车违规上下客 , 这是导致车祸的原因之一 。
正义的“落差”在哪里?我看了9个小时庭审 , 结论是:法官还是努力在探究真相 , 并没有恶意阻断谭松韵律师的发言 , 被告辩护人的无理要求 , 也同样被喝斥过 。 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办案来说 , 还是相当认真细致的 , 在完善证据链上付出了很大的努力 , 包括第一时间锁定了马明弘和其他人的微信聊天的截屏等等证据 。
但是 , 客观的说 , 这起“小县城”案放在了1000多万的网民的围观之下 , 在北京的大律师的审视时 , 出现了不少的bug , 也暴露出了当地办案一些不规范的地方 。
不过 , 也要看到 , 这些程序性的问题 , 并没有直接影响这起案件的实质结果 。
本案已经触达到了中国刑法所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3~7年量刑法定条件:醉驾或者逃逸 。 两者中触发一个 , 就可以让被告人在3年以上定罪量刑 。
此外 , 谭松韵的“原告”身份全称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 并不是“刑事原告” , 不负责查纠被告人的罪行 , 她和律师不是法庭上的公诉人 。
网友是有朴素正义感的 , 也是带入了谭松韵的受害者身份 , 毕竟是有“杀母之仇” 。 但是 , 交通肇事罪 , 它本身是一个“过失犯罪” , 所以量刑偏轻 , 除非能够触达“因为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这个法定条件 , 否则 , 是绝对不可能判7年以上的重刑的 。 这种“落差”导致公众的不满 。
本案当中 , 肇事者的态度极其恶劣 , 但这次司法审判并没有对肇事者包庇 。
我觉得看法庭新闻 , 不能够跟在娱乐博主后面 , 也不能够跟着粉丝团起哄——虽然他们的初心打个抱不平 。 这也是谭松韵粉丝团在9月2日态度180度转弯、呼吁大家冷静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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