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故意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反击的防卫挑拨,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9月3日 , 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
指导意见明确 , 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 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 , 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 。
【法律|故意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反击的防卫挑拨 , 不应认定为防卫行为】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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