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福建通过财政引导多渠道筹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资金

针对今年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扩大、资金投入增加的情况 , 我省坚持财政引导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 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在财政投入上.一是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 截止8月底 , 中央财政已安排我省改造资金34.52 亿元 。 二是加大省级财政投入力度 , 省级财政已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4亿元 。 三是协调相关省直部门在专项补助资金安排时 , 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予以倾斜 , 对改造中符合社区综合服务建设等条件的项目予以补助 。 四是要求市县区财政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彩票公益金、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等渠道 , 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配套项目建设 。 五是与电力、通讯、供水等部门形成合力 。 地方财政在承担部分基础建设的同时 , 相关部门承担或部分承担相应的改造、迁改、规整费用 。
在居民出资上.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 , 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 。 如门窗更换、电梯加装 , 以及水表等的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 。 居民可通过直接出资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支付改造费用 。 同时 , 鼓励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
在社会参与上.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已移交地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 , 注重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及后续运营管理 , 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 。 同时 , 促进金融服务支持 , 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 ,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参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 , 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 。
(责任编辑:董云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