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时摔下高墙造成伤残,谁该为16万元医药费“买单”?

|团建时摔下高墙造成伤残,谁该为16万元医药费“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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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的王先生在参加公司在度假村举行的团建活动时 , 在玩无人管理的项目中不慎跌落受伤 , 这种情况下度假村是否应该担责呢?日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
不久前 , 王先生参加公司组织的团建活动 , 到度假村游玩 。期间 , 他与同事一起游玩了园区内的“毕业墙”项目 。该项目为高约4.2米垂直墙体 , 王先生和同事去的时候看到入口处无围栏 , 没有工作人员管理 , 周围也未设置禁止性标志 。
王先生从“毕业墙”入口处的台阶登上平台 , 在从平台上沿着墙体滑落至地面的过程中跌落受伤 , 导致左脚骨折 , 经鉴定造成十级伤残 。王先生认为该度假村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其受伤 , 故将该度假村诉至吴中法院索赔 。
在案件审理中 , 该度假村方面表示 , “毕业墙”项目未对包括王先生在内的游客开放 , 且未在门票中标示可以游玩 。“毕业墙”为团队项目 , 需另付费联系教练 , 在教练指导下佩带护具后方可游玩 。度假村方面称 , 事发时该项目上行入口处的铁门上锁 , 王先生作为成年人游玩该项目时应具有风险意识 , 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但王先生仍坚持称 , 当时入口铁门大开 , 并未上锁 。
【|团建时摔下高墙造成伤残,谁该为16万元医药费“买单”?】审理中 , 王先生、某度假村一致确认本次事故产生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6万余元 。
吴中法院经审理认为 , 度假村称门票中可游玩项目不包括“毕业墙”以及已安装插销禁止游客游玩该项目 , 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某度假村亦未举证其已对“毕业墙”游玩项目作安全风险提示 , 故某度假村对王先生的受伤结果存在过错 。同时 , 王先生作为安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应预见从高达4.2米的“毕业墙”沿墙滑落至地面具有危险性 , 其对自身的伤害后果亦存在过错 。
最终 , 法院酌定王先生、某度假村过错比例分别承担25%、75%的损失 。据此 , 法院判决某度假村赔偿王先生12万余元 。
承办法官提醒 , 公园、景区等作为供人游玩的公共场所 , 管理者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 排除安全隐患 , 在有安全风险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等 。而游客亦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 主动远离危险区域 , 切勿做出冒险之举 。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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