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 谢绝来电”征求意见,推销短信、电话要凉了
近日 , 工信部就《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 , 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 , 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
文章图片
征求意见稿提出
● 用户未明确同意的 , 视为拒绝 。 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 , 应当停止 。
●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发送端口类商业性短信的 , 应当确保有关用户已同意或请求接收 , 并保留用户同意凭证至少五个月 。
● 短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擅自改变电信网码号用途 , 不得将用于发送业务管理和服务类短信息的端口用于发送商业性短信息 , 无正当理由不得对用户接收业务管理或者服务类短信息进行限制 。
●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预警监测、大数据研判等机制 , 通过合同约定和技术手段等措施 , 防范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发送的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的商业性电话 。
●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本规定发送短信息或拨打电话的 , 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其行为 , 可视情况限制向其提供新增通信资源或暂停相关服务 。 相关记录应予以保存并提供申诉途径 。 暂停相关服务前应告知相关方 。
文章图片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建立全国统一的“谢绝来电”平台 , 引导相关组织或个人尊重用户意愿规范拨打商业性电话 。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依托“谢绝来电”平台提供“谢绝来电”服务 , 采取便捷有效的方式登记用户关于商业性电话的接收意愿 , 并依据用户意愿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防侵扰服务 。
【江津区|“ 谢绝来电”征求意见,推销短信、电话要凉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的 , 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经营者提供“谢绝来电”服务予以必要协助 。
推荐阅读
- 江津区|节日“警”相随,平安我护航——江津公安圆满完成国庆中秋安保任务
- 未来电影局|从仙风道骨到孤独骑士:中国银幕上姜子牙形象的变迁
- 江津区|有奖举报!遇到“车窗抛物”请点击这里……
- 安全|江津区朱杨镇开展节前安全检查 筑牢“双节”安全防线
- 朱杨镇|江津区老干局、关工委到朱杨镇开展调研活动
- 重庆|网警漫画 | 新型“客服”来电,你被套路了吗?
- 中秋|江津区几江街道桥南社区举行“情暖中秋·为爱出发” DIY主题活动
- 江津区|【警方提醒】被困电梯内,别忘了这个号码!
- 江津区|津城警事 | 老人雨中醉卧水沟 民警撑伞护其回家
- 江津区|这碗饭,有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