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姐姐拒养2岁弟弟被父母起诉?事件真实性被质疑,律师称是否应抚养要看经济情况( 二 )
徐旭东认为,虽然文章中的判决结果有不少人不理解,但符合法律规定,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切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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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延续了相关规定
“婚姻法还规定,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徐旭东介绍,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延续了这一规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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