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累计成交近30亿,非法获利1.1亿,女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二 )


王某2还表示 , 2012年年底 , 其一家三口去美国时 , 蒋某曾发现其晚上起来操作股票 , 其说帮王某1看几个账户 , 她非常不高兴 。
【经理|累计成交近30亿,非法获利1.1亿,女基金经理因"老鼠仓"被判有期徒刑五年】一审判决时的文书记录也显示 , 近30亿的成交金额和获利1.1亿元主要由两部分构成 , 其中主要的成交额和获利就来自于账户组 。
具体来看 , 蒋某1、王某2使用黄某1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89只 , 累计成交金额约2.5亿元 , 非法获利534.3万元;王某2等人使用陈某1、罗某、杨某1、贠白某、王某5、杨某2茹、胡某、林某等8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同股票 , 累计成交金额27.5亿元 , 非法获利1.08亿元 。
有期徒刑改为五年
虽然案发后 , 被告人蒋某主动到青岛市公安局投案 。
但一审法院指出 , 经查 , 蒋某主动投案后 , 仅如实供述了将行业精选基金投资信息告知其父亲蒋某1进行股票交易的犯罪事实 , 但对于指控的其他主要犯罪事实至庭审时均一直予以否认 , 认罪悔罪态度较差 , 依法不成立自首 。
最终 , 二审法院也认可一审法院的理由 , 蒋某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 但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案 , 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 , 二审期间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 缴纳全部罚金 , 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
从最终的判决来看 , 在量刑方面 , 一审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二审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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