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基金“老鼠仓”再现 前基金经理蒋宁累计非法获利超1亿元

_本文原题为 基金“老鼠仓”再现 前基金经理蒋宁累计非法获利超1亿元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孟凡霞 刘宇阳)9月9日 , 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针对“蒋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 一桩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件由此浮出水面 , 被告人蒋宁累计非法获利金额高达1.14亿元 。
判决书内容显示 , 被告人蒋宁自2010年7月3日至2013年8月22日期间 , 担任华宝兴业基金(现华宝基金)发行的华宝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现华宝行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对该基金买卖股票拥有决定权 。
期间 , 蒋宁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基金投资信息透露给其丈夫王某玉、其父亲蒋某 , 由王某玉、蒋某等人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 , 利用该信息先于、同期或稍晚于行业精选基金买卖相同股票188只 , 累计成交金额约29.96亿元 , 非法获利约1.14亿元 。
【基金|基金“老鼠仓”再现 前基金经理蒋宁累计非法获利超1亿元】对于上述行为 , 曾下达一审判决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 被告人蒋宁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1.14亿元 。 后经上诉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 上诉人蒋宁的行为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 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到案 , 如实供述部分犯罪事实 , 二审期间其亲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 缴纳全部罚金 , 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 辩护人要求对上诉人蒋宁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 ,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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