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转社保|上海国资启动10%股权划转社保,年底前全部完成( 二 )


国有股划转试点近两年之后 , 2019年9月20日 , 财政部、人社部、国资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 第一次明确了国资划转社保的实施细则 , 同时划定了这一任务完成的最后期限——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 , 都要在2020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
《通知》要求 , 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 。 其中中央层面 , 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 , 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 ,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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