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引导私募基金良性发展 行业步入“良币驱逐劣币”时期( 二 )


    北京某百亿元级私募相关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 , 《规定》要求私募基金的“非公开”本质 , 进一步细化私募基金募集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要求 , 包括违反合格投资者要求募集资金 , 通过互联网、微信等载体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 同时 , 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收益 , 夸大宣传、虚假宣传 , 以及在募集资金时拿权威机构背书等行为 , 都是不被允许的 。
    另有业内人士表示 , 《规定》内容基本涵盖了目前私募基金所涉及的业务 , 包括可开展的 , 以及“打擦边球”“踩红线”的边缘业务 , 明确了私募基金的主业有哪些 , 可以预期 , 私募行业由此正式进入“良币驱逐劣币”时期 。 “未来私募基金的发展将进入优胜劣汰阶段 , 真正具备核心投研能力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 才是能够被投资者所认可的管理机构 。 ”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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