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金控办法落地!填补监管空白 利用金控套利已无空间

财联社(北京 , 采访人员姜樊)讯 , 未来 , 还想利用金融控股套利的空间已经没有了 。
13日 , 金融控股准入及办法纷纷落地 , 多位专家表示 , 这意味着填补了此前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空白 , 让现有的金融控股公司框架有法可依 , 也将有利于金融控股公司长期有效健康发展 。
"金融控股相关政策的出台 , 明确了准入条件 , 也对金融控股公司有了全面的规定 , 这也将有利于监管层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 , 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表示 , 以后一些机构想要再利用金融控股公司套利已经没有空间 。
值得注意的是 , 此次监管还提高了对违规行为的罚款金额 。 央行表示 , 这有利于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及相关人员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和从业理念 , 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 维护金融稳定 , 保护公众利益 。
填补金控监管空白
金融控股的准入和实施办法今日落地 , 这也让金融控股的准入与监管有法可依 。
根据最新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 , 具有本决定规定情形的 , 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 , 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 而此次出台的相关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境内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的金融控股公司 。
胡滨表示 , 此次的准入办法非常有针对性 , 是规定了非金融企业控股金融业务的情况 。 "此前 , 这部分金融控股公司存在金融监管空白 , 导致风险不断暴露 , 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来源之一 。 而此次监管补齐短板 , 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 , 将有利于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 "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文仲也撰文表示 ,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对金控公司开展市场准入管理 , 实施监管 , 有利于填补监管制度空白 ,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 防范化解风险 ,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
"此前 , 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企业 , 但没有任何政策约束过实体企业、非金融企业不得投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 "柒财智库高级研究员毕研广进一步解释道 , 所以 , 很多的"金控"公司 , 其主体是企业 , 进行投资或者控股金融机构 , 有的甚至投资多个银行或者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 这样一来 , 就形成了一定的"监管空白" 。
在"监管空白"之下 , 毕研广表示 , 很多的民营金控 , 因此进行了大幅度的扩张 , 通过设立的金控公司为主体 , 不断持股银行、券商 。 从构成和成立上来讲 , 民营金控主要是来自自身的业务 , 衍生出来的金融需求 。 很多民营金控 , 本身是实业出身 , 为了能够"近水楼台先得月" , 在有了一定资本和充足实力后 , 开始参股、收购金融类公司 , 从而让金融类公司 , 反而为其自身提供服务 。 不仅如此 , 很多民营金控 , 设立多层次的股权"嵌套" , 隐匿股权架构 , 本身隐藏在幕后 , 让金融机构进行利益输送 。
设立股东资质"负面清单"
在胡滨看来 , 此次央行针对金融控股的监管 , 不会对此类公司的具体的金融业务产生影响 。 "相关金融业务都是在已有牌照下进行 , 但此次将对金融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股权结构等会产生一定影响 , 相关公司需要根据办法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 "
实际上 , 《金控办法》对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控公司依法准入 , 实施监管 , 将市场准入作为防控风险的第一道门槛 , 设立了明确的准入条件 。
该办法对金融控股集团视为一个整体实施监管 , 以并表管理为基础 , 对并表范围内的公司治理结构、整体资本和杠杆水平、关联交易、整体风险敞口等方面进行全面持续管控 , 可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金融控股集团的总体风险状况 。 针对金控公司结构复杂的特点 , 对资本、行为等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 , 可准确识别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 , 防止隐匿真实的控制关系;可穿透核查资金来源真实性 , 防止虚假注资、循环注资;可规范经营行为 , 防范风险交叉传染 , 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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