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休宁县行凶致人死亡者被指未曾收监,当地政法委介入调查

新京报讯(见习采访人员 汪畅 实习生 黄可)安徽省休宁县伤人致死者被指从未被收监 , 事件仍在引发关注中 。 14日 , 受害方家属程新平透露 , 今日上午 , 休宁县司法局已经通过乡党委书记找到相关人员进行谈话 , 正对此事展开调查 。

1995年 , 因建房纠纷 , 王某父子将程美枝打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1996年 , 休宁县法院再审后 , 王某父子分别被判处14年和12年有期徒刑 。 但受害者家属称 , 早在1996年就看到王某之子回村生活 。

9月13日 , 安徽省休宁县委政法委通报称 , 将就上述事件进行全面调查 。

因建房矛盾伤人致死

事发在安徽省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 。

程新平称 , 1995年8月1日上午 , 程美枝去上厕所时发现 , 王某的父亲雇佣工人在自家附近建房 , 随后双方发生争吵 。

争执中 , 王某父子先后持螺纹钢钎将程美枝打伤 。 送到黄山市人民医院后 , 程美枝因抢救无效死亡 。

此前 , 两家已经因地基发生纠纷 , 一度闹上法庭 。 1994年左右 , 王某想在程家老宅附近建房 , 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 后经休宁县人民法院审理 , 判决王家建房行为合法 。

事情发生后 , 程家在休宁县溪口派出所报案 。 1995年12月21日 , 休宁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王某父子犯故意伤害(致死)罪 , 分别获刑12年和10年 , 并赔偿程家1.7万元 。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上诉中 , 认为此案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 , 但量刑偏轻 。 1996年8月19日 ,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 , 指令休宁县人民法院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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