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投资者要正确理解P2P信息中介性质

P2P以往的爆雷潮 , 深入剖析原因可以发现 , 除了整体行业环境存在的问题外 , 最根本的原因在于P2P平台的不合规经营 , 偏离了信息中介的定位 。
为强化P2P平台定位属性 , 2019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对P2P发展指明了方向 , 即P2P平台或拿牌照成为小贷公司 , 按照信用中介的标准接受监管 , 或做助贷和导流业务 , 提供技术或信息服务 。 对此 , 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就曾表示 , P2P平台只有严格把自己定义为信息中介才能留下来 。
信息中介是指机构利用市场信息不对称 , 为买卖双方提供需求信息 , 只做撮合服务 , 提供风险评估、信息公开、法律咨询等附加业务 , 并以此盈利 , 本身不承担风险 。
对于监管来说 , 强调P2P平台信息中介地位 , 有利于加强监管 , 避免资金池的操作模式 , 强化平台信息透明度 。 对于用户来说 , 不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 , 都可以更好的明确双方责任和风险 , 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
由此可知 , 在行业经过大震荡大洗礼的当前 , 面对金融牌照一照难求的现状 , P2P平台要想持续合规经营下去 , 就必须严守信息中介的定位 , 不能越界 。
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贷平台是指遵照“法治化、市场化、信息中介化”的原则 , 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业务 , 以互联网为渠道 , “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 , 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等相关服务” 。 这意味着 , 网贷平台绝不能吸纳资金从中获益 , 若平台承诺为用户进行兑付 , 则触犯了法律法规的红线 。
回归信息中介定位的P2P平台 , 主要是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 要想保障借贷双方信息、资金等安全、高效 , 提高风控就成为平台发展的重要措施 , 利用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成为风控的创新探索 。 目前 , 现存头部平台都在积极投入研发科技金融等领域 , 也是积极应对P2P转型的有利举措 。 作为投资人 , 理性看待、积极面对亦同样重要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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