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长租公寓相继被曝跑路 背后藏的是什么"雷"( 二 )


卷款跑路后 , 租客和房东的损失该由谁来买单?相关法律人士认为 , 房东或是租客如果要进行诉讼权利主张 , 对象都是租赁平台违约 , 但目前能将双方损失减到最小的途径还是通过协商解决 。
针对各地长租公寓跑路的现象 , 西安、海口、合肥、杭州等多地发布风险提示和资金监管新规 , 提及防范“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的经营模式 , “租金贷”、租金水平、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成提示主要方向 。
杭州房管部门发布新规 , 要求8月31日起 , 住房租赁企业向房屋委托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房屋承租人收缴的租金、押金和利用“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等租赁资金 , 均应缴入租赁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
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发文建议 , 租客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出租金过低情况;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等 。
9月7日 , 住建部制定《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明确了建立住房租赁企业登记制度 , 设置了行业准入门槛 , 规定租赁企业、房产中介不得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 。 其中提到 , 住房租赁企业存在支付房东的租金高于收取租客的租金、收取租客租金的周期长于支付给房东租金周期等高风险经营行为的 , 房产管理等部门应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 加强对租金、押金使用等经营情况的监管 。
相关法律界人士建议 , 市场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 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地方性条例、监管措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规定 , 促进条例落地 。
采访人员 钱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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